在汽车电商处于亟待变革的关键时期,商务部公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 )。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汽车行业津津乐道的新话题。记者注意到,新《办法》除了品牌授权方面做出规定外,还提出了供应商不得限制经销商为其他供应商的汽车提供配件及其他售后服务的规定。
新《办法》引入了竞争机制,让市场更具活力,新政出台还具有反垄断性质,打破了一些不合理、不符合市场发展情况的经营模式,加快了汽车交易和流通。但短时间看,主机厂和服务商之间的矛盾不是一时就能消失的,他们之间应该还会有一场拉锯战,有可能先引发4S店转移升级服务体系。
如果新《办法》得以全面实施,厂商对经销商的经营干涉将大幅减小。在汽车市场日渐成熟的过程中,不断涌现的新模式、新业态也给经销商和厂商之间奠定了可以交流和协商的基础。营造愈加自由的竞争环境,打破汽车行业固有的“品牌授权”销售方式,终受益的将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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